海上天被控欠薪 律师:恐赔50万
因股东纠纷停业多时的法拉盛海上天大酒楼,由于积欠近百员工逾20万元薪资,十余名员工委託律师向布碌崙东区联邦法院提控,案件已立案,目前正等待法官批准集体求偿。律师估计连同罚款,本案最低赔偿金额可达50万元。根据法院起诉书,原告代表为一名陈姓厨师,被告目前包含王姓公司负责人,郑、刘、叶姓股东兼经理,另有多位姓名不详的经理因皆有人事权,一併列为求偿对象。被告等人除积欠薪资,并涉嫌未依联邦及纽约州劳工法规定支付最低时薪及超时薪资,员工普遍每周工作超过80小时却不知时薪计算方式,常不被允许30分钟的用餐休息时间,业主也未保存员工上班时间纪录。由于个案金额有限,当事人无力单独承担律师费用,因此向法官申请集体求偿。一名参与求偿的厨师表示,公司长期以财务吃紧为由扣留三周薪资,欠薪情形从三周到数月不等,多位侍者连续数月只分到小费。6月底因卫生检查不合格遭勒令停业,之后因股东纠纷未再开门。由于公司负责人及经理的偿薪承诺一再跳票,虽然自己只被欠了2000余元,「但要讨回公理」。一名未参加诉讼的杂工则说,酒楼另积欠房东约20万元房租,房东知道店面难租出去,也想给股东机会另觅投资人取下经营权重新开业,「多数人没找律师,表示他们都想给资方更多时间」。但也有员工透露,已有超过30人选择向州劳工厅申诉。律师表示,在被告同意和解或劳工厅有调查结果之前,员工可在两种求偿途径间自由选择,但只能领一次赔偿。酒楼负责人表示,转让协定原先已接近谈妥,「拿到钱就还工资」,但股东四处放话指有内部纠纷,最终交易告吹。他强调自己没有餐饮业经验,只是单纯投资,将经理工作交给股东,最后连50万元的押金都无法拿回,「经理犯法,却要我负责?」股东们避不见面,目前他担心律师费、和解金及政府罚款,也希望法官届时能理解自己并未参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