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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鱼 罚款加30天劳役
洛杉矶县四名西裔男子想免费吃鱼,竟跑去河滨县一座湖撒网捕鱼,一次狠捕几百条鱼,结果遭人举发被活逮。

加州渔猎局6月21日接获密报,有人晚上在河滨县峡谷湖(Canyon Lake)摸黑非法捕鱼,因此第二天晚上派人查看。果然23日天还没亮时,在偏远的峡谷湖北端,逮到四人。当场起获两张渔网和238条鱼,包括29鲤鱼、126翻车鱼(sunfish)和83鲈鱼。所有鱼均已死亡,超过70条尺寸未达法定标准。

在美国钓鱼必须有执照,而且遵守尺寸标准,但捕鱼是另一回事。加州法律禁止在内陆湖泊100码范围持有渔网,以免钓鱼变成捕鱼。

四人当场只被开罚单,但后来遭到七项轻罪起诉,包括无照钓鱼、非法持有渔具、非法持有野生动物和翻车鱼鲈鱼超标。在认罪协商后,他们对一项非法持有野生动物罪认罪,其余控罪撤销。四人8月9日被判三年缓刑、罚款和30天劳役,三年不得钓鱼和申请钓鱼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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