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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只为生娃、看病?
「找份工作只为生娃、看病」,在偏向劳工权益的加州,雇主遭遇此类情况并不少见。但企业高管和法律专业人士表示,现实中,雇主可採取的防范手法很少,万一「被涮」,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认栽。

华美国际物流集团公司总裁陆诚表示,公司已不止一次遇到隐瞒怀孕的应聘者,招聘时都还看不出来,但入职后才发现,雇主也无计可施,必须依据劳工法相关法规,负担医疗保险、产假等福利,且不能另找人手填补空缺,必须为其保留职位,但有个别员工的确是生完孩子就走人了。

陆诚指出,企业在女性员工生育问题上向来持尊重态度,但少数刻意利用雇主福利生孩子的女性,诚信会受质疑。

律师张仁川指出,企业招聘员工时,除非工作是食品处理、重体力活之类对员工有健康状况、体能等特定要求的职位,依法雇主可问及与工作相关的问题,否则绝不能询问应聘者的婚姻、怀孕、病史等私人信息,因此面对有心要钻企业福利漏洞的应聘者,雇主能採取的保护自身权益方法少之又少。

张仁川建议,试用期制度是帮助雇主减低风险的比较可行办法,通常试用期从三个月到半年都属合理范围,雇主可利用这段时间观察员工。雇主在试用期间发现员工隐瞒病史、怀孕,或在应聘者直接告知已怀孕下,如决定拒聘,也须相当谨慎,应证明对方不被聘用的原因是其工作表现不佳、有更符合工作条件的人选等因素,而非因怀孕、病史、性别或其他个人因素,否则雇主就很容易挨告。

律师周本立指出,现行法律规章倾向保障劳工权益,有求职者应聘时未告知雇主已怀孕,工作到手后,雇主才发现员工怀孕也很难解聘,否则很容易被控告性别歧视,因此确实对雇主不公平。雇主除了选择雇员时须非常小心,也可通过购买员工医保的保险公司协商,制定更倾向雇主的员工医保政策,例如员工入职时由保险公司进行健康检查、限定医疗费用支出上限等,减少雇主「被涮」的风险。

前全录(Xerox)公司华裔副总裁、前百人会副会长谢正刚认为,即使有少数人钻雇主福利制度空子,但从企业发展角度和就业市场的性别结构来看,雇主也不能因噎废食,从此对女性行使生育权持歧视态度。要从根本上消除这一现象,最理想的方法应是实现全民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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