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人更改出生证明 可不「张扬」
加州州长布朗8日签署一项法案,让加州跨性人申请更改出生证明时不必太过「张扬」。
加州目前法律规定,跨性人申请更改出生证明姓名和性别时,除必须得到法官同意,还要在报纸刊登启事,使跨性人感到个人隐私受到侵犯。
布朗8日签署圣地牙哥民主党州众议员艾金斯(Toni Atkins)提出的AB1121法案,规定跨性人只要凭医师证明,即可向政府有关单位申请更改出生证明的性别,不必再经由法官。但如想更改姓名,则仍须透过法院,但不必出庭,也不必登报声明改名。
加州目前法律规定,跨性人申请更改出生证明姓名和性别时,除必须得到法官同意,还要在报纸刊登启事,使跨性人感到个人隐私受到侵犯。
布朗8日签署圣地牙哥民主党州众议员艾金斯(Toni Atkins)提出的AB1121法案,规定跨性人只要凭医师证明,即可向政府有关单位申请更改出生证明的性别,不必再经由法官。但如想更改姓名,则仍须透过法院,但不必出庭,也不必登报声明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