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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玛利诺后院养鸡 有望合法
圣玛利诺市民日后在后院养鸡自给自足有望合法。应市民书面请求,圣玛利诺市议会已向市政经理要求就附近允许养鸡的城市法规进行逐一研究,相关立法条文将最快于下月市议会提上议程。

圣市市长孙国泰表示,市民在自家养鸡鸭等家禽目前在该市还不合法,近年有不少华人市民向市府询问是否可在后院养鸡。本月名叫Pam King的白人市民向市议会递交书面申请,要求市府重新考量允许民众养鸡事宜。

市议员孙渝今透露,市议会接到King的书面请求后,经讨论基本认可养鸡带来的好处,包括可生产有机新鲜鸡蛋造福市民、鸡可帮助吃害虫、鸡粪是有机优质肥料等。

市议会也就圣玛利诺养鸡限制达成初步一致,包括每户最多养三至五只、不可养公鸡、养鸡位置须与邻居隔开至少25呎。市议会还将就鸡笼养殖或放养进一步研讨。

巴沙迪那市府规定,每户养鸡不得超过十只、须距离民宅至少50呎、禁止养殖四个月以上公鸡。南巴沙迪那市民每户养鸡若超过12只,须距离邻居住所至少200呎。养鸡12只以下须距离邻居住所至少50呎。拉肯亚达—弗林楚奇居民每户不得养鸡逾三只,两月以上公鸡禁止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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