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赌巴车祸案 驾驶被控54罪
审理历时近三个月、检方共传唤52位证人、展示107项证物的2011年布朗士赌巴翻覆事故,检辩双方26日完成结辩,这起车祸造成15人死亡、15人轻重伤,巴士驾驶威廉斯(Ophadell Williams)被控54项罪状,罪名包含过失杀人(Negligent Manslaughter)、疏忽凶杀(Criminal Negligent Homicide)、二级与三级攻击罪、鲁莽驾驶及无照驾驶。陪审团将于今日开始讨论控罪是否成立。

萤幕上出现以白布覆盖十余具尸体,助理检察官Gary Weil逐一唸出15名死者的姓名:王建华、黄李美莲、杨贤团……,最后以「这些人应得到正义」结尾。辩方律师Patrick Bruno指「此案为悲剧性的意外,但不是犯罪。被告是个好人,只想按时带薪水回家」。检方则强调威廉斯从头到尾都在说谎,「并非要证明被告是坏人,但他的确犯法。因为他的选择,造成15人死亡」。检方说明,过失杀人及疏忽凶杀两项杀人罪名均因其受过安全训练,但应休息未休息,不利用公司调换疲劳驾驶的24小时热线,并以78哩时速驾驶巴士。

辩方律师以约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进行结辩。他首先指此刑案审判的结果,将影响高达数十亿元的后续民事求偿诉讼。他表示多位检方证人皆回忆威廉斯是待人有礼的绅士。事发后他不顾自己伤势,在报案电话中强调车内有许多受困乘客。被告通过酒测、药测,检方无计可施,只能将案件导向疲劳驾驶。虽有证人指巴士车速忽快忽慢,但检方证据显示,事故前巴士行经速限从40至65哩不等的路段。

在没有律师提供建议的情形下,被告多次接受警方询问时皆指出,自己为闪避一辆不当超车的货柜车导致巴士失控。巴士黑盒子纪录也显示,当时递减的车速曾一度上升。检方的货柜车司机证人在事故地点前的弯道不当超车,之后唿啸而去,目睹意外却未报警。五个小时后担心东窗事发,在公路边拦下巡警,说自己是巴士翻覆的目击者。该司机有贩毒前科,检方却认为其证词可信。至于曾大叫「司机,快醒来!」的证人,因涉及2亿元的索赔诉讼,他质疑其证词可信度。

Zip Car租车公司证人承认,威廉斯持有效驾照办理会员卡。任何人持附有感应晶片的卡片,都可把车开走,公司无从得知驾驶人是谁。而检方用近万元请来的睡眠专家,仅以检方提供的电话、租车纪录和相关口供,便作证指被告事发前三天睡眠不足。律师指该专家的睡眠理论仅存在于理想与假设世界,但「被告是个真实的人,活在真实世界」。律师最后指着法庭内标语「我们相信神」(In God We Trust),强调事件完全是意外。

检方结辩使用近两个小时,配合电脑图表,展现多项证物。检方强调,本案经历六个月调查,才正式起诉被告,法院又用近三个月的时间审理,足见慎重。他首先播放报案录音,指威廉斯当时只想为自己脱罪,连说三次有货柜车不当超车,但从未提及受伤乘客。

对于货柜车一说,检方依黑盒子纪录指出,被告不可能见货柜车超车却不踩煞车。事实上,在该弯道,巴士的车速不减反升。若真要闪避,会向右急转,但现场并无相关胎痕。按被告三次口供,前两次说是擦撞,第三次却改口说超车。检方认为被告一直在说谎,医院纪录其于隔日出院,但接受问话时,却说自己多处骨折、嵴椎变形。

被告的租车与手机通话纪录,或许能解释成两者皆为其妻所使用。但查阅其妻通话纪录,检方指她不可能用丈夫的手机打电话给自己,且两人未通话的时间,妻子也不断使用自己的手机。检方指被告边打电话边开车,在地图上留下一串纪录。图表上的一道黄线,是威廉斯口供中的睡觉时间,但多数与打电话、使用租车的时间重叠。「他连续三天白天都没睡觉,只有晚上在赌场巴士停车场睡2至3小时」。

检方指其16岁因无照驾车,使用中间名(middle name)Eric迴避罚单。但24岁时申请为此重新开庭,又以Ophadell另申请驾照,已是成年人却刻意忽略在汽车监理厅(DMV)有两个姓名的问题。事实上,从16岁开始,他的驾驶权一直处于吊扣状态。至于其未依规定填写巴士驾驶随车纪录,证明他不关心保障乘客安全的措施。检方将巴士视为18吨重的武器,「越早回纽约,越早下班,他当然以78哩的时速飙车」。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