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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曼华 接新侨中心行政主任
旧金山华埠士德顿街新侨服务中心行政主任陈志刚已于4月1日起,转任非营利组织「旧金山拥有住房」行政主任,遗缺由朱曼华律师(Rita G. Mah Esq.)接任。

朱曼华过去担任律师20多年,也曾为多间非营利组织担任董事,包括华人权益促进会、东北社区联邦信用会、密林县中华民化会、华人虾寮州立公园之友、Kentfield学校基金会等志愿团体。



认识朱曼华30多年的郭丽莲法官指出,朱曼华十分能干又很热心,以前执业律师时,上过郭丽莲法官的庭多次。郭丽莲记得朱曼华很帮弱势与受害者的忙,无论打官司或为非营利组织募款,表现都很出色。



郭丽莲说:「新侨中心找到朱曼华真是太幸运了,朱曼华会为新侨中心带来很多资源。」



朱曼华曾任加州司法委员会资深律师,为法院行政办公室的家庭与儿童法庭中心服务逾10年,并发展了一套全州适用的网上法庭标准、规则、表格、与训练的简易资料。



朱曼华也曾负责圣马刁县高等法院家庭法试点项目与家庭法主持人项目7年,她当时争取为圣马刁县内付不起律师费的诉讼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家庭法律师,协助处理子女赡养费与家庭法事宜。由于成效良好,被当时的加州州参议员斯佩仪推广到全州。



在加入司法系统之前,朱曼华曾任民事律师14年,专长为人身伤害与保险问题。她希望以自身经验与专长为新侨服务,并帮助新移民尽快融入美国。



朱曼华指出,她乐于为非营利机构效力,因为她已故的父亲朱毓祺当年初抵美国时,就是在类似新侨服务中心的地方学英文,后来才有机会成为AT&T第一位华裔电机工程师。



朱毓祺退休后,到教会担任义工,为大家服务,是朱曼华最好的榜样。朱曼华并透露,她父亲20余年前曾参加世界日报徵文活动,写了一篇「我的美国梦」,被录取刊出。

4月1日是朱曼华到新侨服务中心第一天走马上任的日子,朱曼华表示,她已有若干构想,但还需评估,暂时不便透露,只希望真正帮到新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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