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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枪杀夫案 凶嫌命运 陪审团决定
芭芭拉.希恩 (Barbara Sheehan)开了11枪杀死丈夫一案,控辩双方已作证完毕。她是因长期受虐待而出此下策,抑或是跟丈夫算旧账,现在由皇后区陪审团判决。

检察官和辩方律师在长达一个月的审讯后,完成结案陈词。陪审团要考虑她杀夫是出于自卫或犯罪动机。

辩护律师杜德 (Michael Dowd)由始至终表示,芭芭拉在24年的婚姻生活中,常被爱弄枪械的丈夫殴打和虐待。

杜德说,前警局巡官雷蒙德.希恩 (Raymond Sheehan)的野蛮行为,令他们的家庭变为战场。当雷蒙德要胁她一道前往佛州度假,否则杀死她后,恐惧令她相信丈夫真的会这样做。

他说:「她从未成功反抗丈夫,所以唯一的生存方法便是採取行动,否则她可能会被杀。」

由于杜德过分集中在雷蒙德身上,以致法官克朗 (Barry Kron)提出警告,说明受审的是芭芭拉,不是雷蒙德。

2008年2月,芭芭拉使用两把枪,共开了11响,打死49岁的丈夫。她说,当她要离开霍华海滩 (Howard Beach)的住宅时,雷蒙德拿起浴室柜台上的手枪指向她。

她于是开枪,然后拾起对方中枪后掉在地上的枪了结他。

但检察官描述芭芭拉是个早有预谋的兇手,枪杀丈夫是因他们的婚姻破裂,以及对丈夫强迫她与其他男女进行变态性行为而心怀怨恨。同时,她获得丈夫两份人寿保险,并且过去她也从未因家暴事件报警。

检察官德布拉.庞莫多尔 (Debra Pomodore)说:「这不是自卫,而是行刑。」

她不信芭芭拉子女的证词,认为他们想为母亲脱罪,而不愿为父亲主持公道。

庞莫多尔说:「芭芭拉想被当作受害人,但这不是家暴案件,除非她以往曾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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