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挑战禁鱼翅法案屋崙首度开庭
由两个华人团体共同提出以挑战禁鱼翅法案(AB376)的诉讼,10日首度在屋崙联邦法院开庭,华裔原告团体要求法官韩密尔顿(Phyllis Hamilton)颁布禁制令,禁止州府执行法案。听取双方辩词后,韩密尔顿将于日后作出书面裁决。

主审法官韩密尔顿在一小时的听证会上,要求原告及两被告单位解释法案的内容是否有意歧视华人,以构成法案对原告人或华人社区已产生即时性伤害,需法庭颁布临时禁制令保护。

提出诉讼的两个华人团体包括「华埠街坊会」和「美亚正义联盟」。圣他克拉拉县州众议员方文忠提出的AB376法案,由今年元月起生效,禁止任何人在加州买卖鱼翅。但新法生效前购入的鱼翅,可使用至2013年6月底。

两原告团体于法案生效后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指控AB376法案歧视华人,侵犯华裔社区的宪法权利。

两华裔原告团体原在诉讼中只将州府列为被告,其后「美国人道协会」、「亚太裔海洋和谐联盟」、「蒙特瑞海水族馆」等三个团体要求加入成为被告,已获法院核准。

两华裔原告团体计画先要求法庭颁布临时禁制令,下令州府暂停执行法案,让华裔鱼翅业者可先復业,直至法庭对诉讼作出裁决为止。

法官韩密尔顿10日首次为该诉讼举行听证会,就申请临时禁制令听取双方辩词,一群华裔业者及支持者到庭旁听。

原告律师比尔(Joe Breall)表示,AB376法案是完全针对华人社区而设计的法案,受影响的业者全是华裔,对华人社区带来一定的伤害,包括经济伤害。但法案提及的鲨鱼濒临绝种的问题,不在美国水域内,联邦政府已对美国水域内捕捉鲨鱼及割取鱼翅订有严格的规定。

代表州长布朗的副州检察官哥顿(Alexandra Gordon)在庭上否认AB376法案有任何歧视华人之意。她指出,州府通过AB376法案,目的是保护鲨鱼,无意要伤害华人社区,即使在华人社区,也有许多反对食用鱼翅或选择不吃鱼翅。

三个保护动物团体的代表律师魏曼(Bruce Wagman)指出,该三团体是法案的草拟者,原告只是断章取义而指控法案歧视华人,但法案并无歧视意图。另一方面,鱼翅水银含量过高,不利健康,在多种因素下而通过法案,与歧视华人无关。

更多今日新闻请见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