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长签署房贷诈欺调查案
州长布朗25日签署法案,将使当局有更多时间和工具来调查房屋抵押贷款诈欺。
布朗签署柏克莱州参议员汉考克(Loni Hancock)提出的法案。该法让州检察长办公室召集大陪审团来调查涉及多县受害人的金融犯罪。
布朗也签署洛杉矶州众议员戴维斯 (Milke Davis)提出的法案,让检察官有三年的时间就房贷有关犯罪提出指控,而非目前的一年。
柏克莱州众议员斯金纳 (Nancy Skinner)的法案,则要求法拍屋的新屋主给房客90天的时间才展开驱赶程序。都由民主党议员提出的这三项法案,是应检察长贺锦丽的要求,组成「屋主权利法案」的一部分。
布朗签署柏克莱州参议员汉考克(Loni Hancock)提出的法案。该法让州检察长办公室召集大陪审团来调查涉及多县受害人的金融犯罪。
布朗也签署洛杉矶州众议员戴维斯 (Milke Davis)提出的法案,让检察官有三年的时间就房贷有关犯罪提出指控,而非目前的一年。
柏克莱州众议员斯金纳 (Nancy Skinner)的法案,则要求法拍屋的新屋主给房客90天的时间才展开驱赶程序。都由民主党议员提出的这三项法案,是应检察长贺锦丽的要求,组成「屋主权利法案」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