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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力争轻判 可望直接获释
关于判决结果,助理检察官毕夏普 (Leigh Bishop) 认为「完全合理」(perfectly reasonable)。不愿具名的陪审团员1日在裁决后透露,李航彬非如检方所描述的邪恶之徒,检方人证、物证也不足定罪;但对于女儿撞伤的过程,团员认为他的供词前后不一,无法证实其无辜。检方事后书面声明仍指其「摇晃、虐待、造成女儿重伤致死」。律师认为谋杀罪未成立,陪审团应认定摇婴证据与事实不符,并採信是意外撞击婴儿头部。律师表示,将先争取法官从轻量刑,届时是否上诉,决定权在李航彬。

据介绍,陪审员们很希望「成骨不全症」及心肌钙化导致心率不整能解释李安妮的死因,但从专家的证词及证据中看不出迹象。也有团员好奇「婴儿的母亲在哪里?为何没有作证?」检方事后承认,以女婴伤势判断,被告当时一定很愤怒,但在没有证人的情形下,的确很难证实被告当时的心态。

律师指出,李航彬被控的二级谋杀罪,可判25年至终生监禁,该重罪未能定罪,已属胜利。两人对陪审团认定误杀罪成立感到失望,但尊重判决。他推测陪审团相信事件属意外,但可能认为被告拖了太久才向警方提起经过。他分析,法官量刑轻者可能一至三年,若如此量刑,李航彬已被监禁五年,届时可直接获释。但若从重量刑,则可处五至15年。

2007年10月,时年23岁的李航彬及22岁的李英,涉嫌于法拉盛住处摇晃十周大的女儿李安妮,造成其休克,送医数日后不治。验尸报告指李安妮脑部及视网膜出血,法医称其死于摇婴综合症及头部重伤。隔年3月,两人被捕,李英并于狱中产下次女李念妮。被羁押四年后,由于控罪较轻,加上基因检测发现李航彬及李安妮有可能导致「成骨不全症」变异基因,李英于去年3月被保释出狱。今年1月,在坚持自己清白,不接受检方认罪协议的情形下,获得不起诉。但控罪较重的李航彬,即便有机会立即获释,也将被遣返回中国,他多次放弃检方提议,选择以审判向次女证明自己的清白。

1月9日,案件开审。审理过程中,辩方坚称事件为意外,指李安妮当时心脏病发作停止唿吸,被告一时心慌才在抢救时不慎让女儿头部大力撞到床头柜,加上其患有成骨不全症导致骨骼硬度不足,颅内出血致死,并指检方的医疗证据欠完整、专家证词不一致。检方则强调近十位专家作证的可信度,推论初为人父的被告因劳累和压力而情绪失控,大力摇晃及撞击女婴,最终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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