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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粉法案过关 保存延长至24时
继两年前的河粉法案(SB888法案),州参议员余胤良今年再提新的河粉法案(SB1465法案),将河粉的保存时间,由4小时延长至24小时,新法案23日在州众议会获通过。

州众议会全会当天以62票对5票通过新的河粉法案,该法案将交由州参议会讨论表决。

2009年夏天,加州卫生厅检查员检查湾区一家华裔河粉工厂时,认为河粉的烹制过程不符合州府规定,下令该河粉工厂关闭。河粉工厂老闆于是向余胤良求助。

当年州府规定,类似河粉的食品必须经常性地储存在华氏41度或以下,或在华氏140度高温环境中,以免食物受到污染或变坏。

在州府该项指定温度下,无法烹制出符合中国传统特色的柔软香滑河粉美食。2010年余胤良提出SB888法案,让食品业者可将河粉存放在一般室温的环境,于制成后四小时内送到餐馆及零售商出售。该法案已经获前州长史瓦辛格签署生效。

但对于地域广大的南加州,四小时的规定过于短促,业者要疲于奔命将制成的河粉送到超市餐馆。在南加州地区州参议员刘云平及州众议员伍国庆的共同推动下,今年余胤良提出SB1465法案,将四小时的保存时间延长至24小时。

余胤良在州众议会全会通过SB1465法案后表示,新法案比两年前的法案更理想,对业者和消费者都有更多的保障,也可促进加州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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