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告警察 艺术家获赔
十名华裔街头艺术家从2005年5月开始联合状告72名警察无理拘捕,并涉嫌歧视华裔,案件周旋多年,提控的艺术家之一、全球艺术家联盟主席姚继成15日表示,他终于从代表律师手上领回2500元赔偿,金额远远比他们最初要求的共100万元至1000万元少,而其他艺术家所获的赔偿金额不等,最高的应为8000元至1万元。
此案最初由包括姚继成在内的四名艺术家提出,被告警察共12名,后经过两次扩大诉讼,参与提控的艺术家增至十人,被告警察共72人。案件由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审理。
原告律师卡麦隆(Donald E. Cameron)当年曾在庭上表示,此案提出前的数年,艺术家已进行一次大型的联合诉讼,要求警方不能随意逮人,案件最后在联邦法院胜出,规定街头艺术家只要持有执照,警方不能随便或恶意逮捕。卡麦隆说,为不违反判决,警方转移採用「阻碍交通」等各式理由去逮捕艺术家,并对他们开出罚单,且这些警察执法仅针对华裔,涉嫌种族歧视。
根据法院文件,这十名艺术家都在曼哈坦中城42街夹百老匯大道或7大道的时报广场附近摆摊,以画人物肖像为主,他们被捕的时间主要从2004年初至2005年底。
姚继成15日表示,他们向市府索赔共100万元至1000万元,但市府以在九一一后预算紧张为由拒绝,提控的艺术家最初不接受每人少于1万元的赔偿,所以案件拖延多年,而昨日他从律师手上领回2500元赔偿,金额当然比他预期为少,但总算案件告一段落。记者昨日联络律师卡麦隆办公室要求对案件作评论,至截稿前未获回覆。
此案最初由包括姚继成在内的四名艺术家提出,被告警察共12名,后经过两次扩大诉讼,参与提控的艺术家增至十人,被告警察共72人。案件由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审理。
原告律师卡麦隆(Donald E. Cameron)当年曾在庭上表示,此案提出前的数年,艺术家已进行一次大型的联合诉讼,要求警方不能随意逮人,案件最后在联邦法院胜出,规定街头艺术家只要持有执照,警方不能随便或恶意逮捕。卡麦隆说,为不违反判决,警方转移採用「阻碍交通」等各式理由去逮捕艺术家,并对他们开出罚单,且这些警察执法仅针对华裔,涉嫌种族歧视。
根据法院文件,这十名艺术家都在曼哈坦中城42街夹百老匯大道或7大道的时报广场附近摆摊,以画人物肖像为主,他们被捕的时间主要从2004年初至2005年底。
姚继成15日表示,他们向市府索赔共100万元至1000万元,但市府以在九一一后预算紧张为由拒绝,提控的艺术家最初不接受每人少于1万元的赔偿,所以案件拖延多年,而昨日他从律师手上领回2500元赔偿,金额当然比他预期为少,但总算案件告一段落。记者昨日联络律师卡麦隆办公室要求对案件作评论,至截稿前未获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