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脱衣舞孃争最低薪 500万官司胜诉
曼哈坦联邦法院法官10日在一起集体诉讼中裁定,中城西33街的脱衣舞夜总会「Rick's Cabaret」把舞孃介定为「外间包工(independent contractor)」,不属内部雇员(employee),藉此避免给予她们最低工资。法官恩格迈尔 (Paul Engelmayer)说,顾客塞入舞孃的丁字裤的「表演费」,不足以代替工资。恩格迈尔裁定,雇用舞孃的公司「Peregine Enterprises」,需要负责支付最低工资。「Peregine Enterprises」替Rick's招聘脱衣舞孃。41名舞孃在2009年提出集体诉讼,索赔500万元。她们追讨2005年至今的欠薪和赔偿,根据州法,另外1900多名舞孃都会因这起官司受惠。诉讼指出,Rick's规定舞孃支付场地费用和罚款,才可工作,而且没有支付最低工资,违反州法和联邦法。恩格迈尔在判决书上说:「本院认为,Rick's收取的表演费不是服务费,而是小费,因此,不能被视为遵守了纽约州的法定工资法律。」Rick's争辩说,他们不大干预舞孃的行动,并提出反控,指舞孃的「表演费」应计入Rick's当付的法定工资。恩格迈尔不同意,认为Rick's的主管「在夜店内几乎监管舞孃的所有行为,包括禁用手机、及表演时禁嚼口香糖」。他同时下令双方进行和解协商。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