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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醇逸筹款案 潘心武上庭坚称无罪
被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大陪审团以企图匯款诈欺和串谋匯款诈欺两项罪嫌起诉的刘醇逸筹款中间人潘心武,17日在位于曼哈坦华埠的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正式出庭。在法庭上,潘心武向法官史丹顿(Louis L. Stanton)表示自己无罪(not guilty)。潘心武代表律师Irwin Rochman抨击政府起诉潘心武是令人气愤的不当行为。

检察官和潘心武的代表律师将共需六周时间检查多项证据,下次出庭日期定为4月3日上午9时15分。

下午2时许,潘心武在两位代表律师Rochman和Gregory J. Ryan的陪同下进入法庭,神情轻松。在法庭上,潘心武用英文向法官回答,自己已经看过起诉书,律师也向他解释了具体内容,他拒绝了法官在庭上朗读起诉书的选择。然后,他郑重向法官表示「自己无罪」。

三位检方代表向法官表示,目前有录像带、筹款表格和69个录音文件等证据,他们需要两周时间准备。Rochman代表潘心武表示,他们需要一个月时间来检查这些证据。法官决定,下次开庭时间定为4月3日上午9时15分。然后法官向潘心武解释,他的案子从起诉至判决有70天的时间,但从17日至4月3日之间检查证据的时间,不计算在70天之内。这70天的计算,可以在两种情况下中断:检方有新证据,以及辩护方需要时间来检查证据。

庭审结束后,潘心武与两位律师离去,Rochman向媒体简短发言,潘心武始终一字未讲。Rochman表示,需要时间来看检方的证据,目前不方便透露细节,会向法庭发出动议要求检方撤诉。他认为这是「政府令人气愤的不当行为」(outrageous misconduct by the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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