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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提案 违法电动单车罚千元
很多餐馆外卖郎都喜欢用电动单车(Electric Bicycle)送外卖,因为骑起来方便、省力又速度快。随着越来越多电动单车送外卖撞伤行人的事情发生,市议员乐萍(Jasscia Lappin)28日提案,要求警方给车速在每小时30哩以上的电动单车开出高达1000元的罚单。乐萍解释,该罚单是开给餐馆,目的是惩罚不当操作,并不是针对低收入的外卖郎。社区希望,在重罚前可以给出一段时间教育餐馆和外卖郎。

乐萍表示,该办公室接到不少行人被电动单车撞伤的投诉,这些电动单车开起来非常快,对在路上行进的老人和孩子来说是很危险的,现在需要更高的罚款额和执行力度,保障行人安全。

现在纽约州并不禁止买卖电动单车,但州政府以速度规范电动单车发牌制度,时速30哩以上的电动单车属于限制用途摩托车(Limited use motorcycle),可申请摩托车(Motorcycle)牌照并获得保险。时速低于30哩的电动单车不能获颁牌照,任何人在街道、行人道、高速公路、停车场及公共交通行驶领域中驾驶它们均属违法。很多电动单车不充电时,时速为20哩,充电后时速可达40哩,是否要申请牌照,正属执法的灰色地带。纽约市2004年曾立法,电动单车时速开到15哩以上,将被处以500元的罚单,但是因为执法疏松,电动单车超速者不少。

乐萍公布了一份她办公室做的网上调查,1300位受访者中有七成认为对于自行车的相关法令执行不力,有13.8%的受访者认为执勤警察对骑自行车者执法不公平。有72.3%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曾经被或差点被外卖自行车撞过。有68.7%的受访者赞同市府应该增加对电动单车的处罚力度。

中华总商会董事长于金山表示,电动单车在人行道上快速行使的确危险,但1000元的罚款额有些高,希望能先在社区进行宣传教育,然后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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