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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网站歧视用语 引发争议
纽约市警局针对多名警察在社交网站以歧视用语形容「西印度日」游行群众,而展开的调查,引发外界质疑警察是否也应受到宪法言论自由的保障。

9月份布碌崙西印度日游行结束后,脸书(Facebook) 随即出现「不要再有西印度日」的社群,有些讨论者并使用「野蛮人」和「有计画的暴动」等字眼,表达对该游行的不满。

纽约时报披露此事后,市警局表示,至少有20名警察在该网站参与讨论,市警内务调查处已展开约谈行动,并发出传票以取得电脑纪录。

市警局局长凯利已表示,「警察发表仇恨言论,令人无法接受」,他指出,当局可能对涉及警察进行惩处。

不过,这次在脸书上的言论不论如何令人尴尬或愤怒,亦引发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问题,亦即警察是否应注意平日和网路上的言论。

纽约公民自由联盟主任唐娜‧李柏曼(Donna Lieberman) 表示,政府员工必须有表达意见的自由;警察和消防队员等公务员均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障,政府不能限制言论自由。

然而,纽约市最大警察工会—「巡逻警察工会」(简称PBA),多年来早已唿吁会员远离社群网站,并指出「由于张贴的言论往往会受到误解,因此这种网路科技只会带给警察更多困扰,甚至危及前途,一般民众则完全不受影响」。

纽约市立大学警察研究教授玛莉亚‧哈伯菲尔德(Maria Haberfeld)表示,警察和军人一样,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与职务有关的言论,一旦张贴这类言论,就是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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