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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屋」老闆:未让证人作证 不公平
去年11月结束营业的旧金山列治文区「船屋」寿司店遭国税局指控逃漏税,东主陈志晖与国税局调查员黄凝坚(Brian Wong)、毕晓波(Andrea Bishop)26日出庭应讯。

黄凝坚否认当初持枪搜索,陈志晖则对法官未同意让他这边的证人作证感到很不公平,也认为公设辩护人杜雷斯勒(Alan A. Dressler)并未善尽辩护职责。

陈志晖表示,2007年1月31日上午8时30分左右,黄凝坚、毕晓波与十余名调查员持搜索令破门而入,当时他正在「船屋」楼上睡觉。陈志晖指称黄凝坚与毕晓波持枪喝令「不要动」,要他交出餐厅的所有财务资料。

调查员持金属探测仪器,似乎在找寻装现金的保险箱,找到1万余元现金。陈志晖表示那是他进货用的现金。调查员当天带走餐厅收据与报税资料共36箱。

员工来上班,现场目睹搜索行动。后来国税局又去陈志晖会计师处搜查,连同原先的36箱,合计有50箱资料。不过,带到庭上的只有20余箱资料。

黄凝坚则说,他与毕晓波并未持枪进入,只带手机跟电脑进去。黄凝坚是国税局「特勤调查员」,持有搜索令进入。黄凝坚也指出,陈志晖是国税局查税后才补报,不能据以认定当初并无逃漏税罪嫌。

陈志晖案从一开始两项罪名:邮寄(税表)诈欺与逃漏税,增至37条罪名。因为2004年最后一季(Quarter)、与2005年、2006年全年,国税局都认定他逃漏税,每一季就是一条罪,加上邮寄(税表)诈欺与加州税务局的销售税以及他的私人收入都被指控逃漏税,合计39条罪。

本月19日国税局撤销他的个人逃漏税罪名6条,并于26日希望撤销他的邮寄(税表)诈欺9条罪,但陈志晖拒绝撤销之议,他希望证明国税局诬告。

陈志晖从2007年开始打官司,两名律师花去十余万元。如今只能指望公设辩护人,但他在26日下午特别向法官雀丝妮(Maxine Chesney)提出抗议,指称公设辩护人不公平,不让陈志晖提出愿意为他作证的四名证人。

陈志晖并在3月21日写信给公设辩护人杜雷斯勒,指杜雷斯勒提供错误讯息,让他无法提出有利的证据呈堂。法官雀丝妮最后宣布,庭讯答辩都已结束,无法再重新开庭,一切等待27日陪审团的决定。

陈志晖表示,他已倾家荡产,名下房子因付不出房贷,已被银行查封。但国税局拖拖拉拉,五年前搜走的资料,有的直到今年2月23日才进行稽核。他连续三次要求才开庭。陈志晖表示,他将奋战到底,继续上诉。杜雷斯勒与黄凝坚则说,案件还在进行中,不便回答记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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