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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无取暖设备 违法
许多新移民、留学生,甚至来美超过十年的华裔移民都不清楚房东是否有义务为房客提供取暖设备。律师许志明指出,加州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出租房需安装冷气,但房东必须提供暖气。将没有暖气房子租给租客属违法行为。

有房客抱怨,部份老社区的房子建造历史长达近百年,根本没有壁炉,更谈不上中央空调。但许志明表示,根据加州法规,民宅必须配有取暖设备。现在部分陈旧的住宅内找不到壁炉,有可能是被拆除掉,或是由车库、仓库等非住宅房屋改建而成。他表示,若屋内壁炉、空调故障,房东有义务及时维修,保证正常供暖。若问题无法解决,房客可先行通知房东,再自行购买空调等取暖设备,并在房租中抵扣该项费用。但他指出,「空调属于房东,房客搬离时不能带走」。

也有房东因为没有壁炉、空调,为房客配备小型取暖炉、暖风机等。他指出,这样的补偿措施不一定都能达到最低要求的取暖目的。以沃尔玛出售的暖炉为例,从18元到几百块不等。「若在一间较大主卧房,只配有一个功率不到200瓦特的小型暖炉,显然不合情理,房客有权提出异议」,许志明表示。

对于许多分租的租客,水电瓦斯都包含在租金中。他提醒租客,签约前要看清是否有附加条款,如对冬夏季节用电限制等。若没有此条款,房东无权以「电费太贵」为由限制房客使用暖气或收取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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