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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灾打劫 市议会推峻法重惩
「在灾难中不对受苦民众伸出援手、反趁火打劫的卑鄙之人不配当纽约市民,应接受最严厉的惩罚」,28日纽约市议长柯魁英协同市议员奥多(James Oddo)、曼德兹(Rosie Mendez)及乌瑞奇(Eric Ulrich)在市政厅宣布,将在下一次市议会例会中提案,要求纽约刑事法院对在灾难中趁机打劫邻人的宵小採取最高程度的惩罚,希望能起杀鸡儆猴之效。

布碌崙班森贺86街上的友昌五金行就在风灾期间被盗走价值近万元的现金与工具,大唿窃贼缺德的谭老闆日前无奈地表示,因为听闻飓风要来,在10月28日晚结束营业后,便将店里门窗全部上锁,29日风雨增强,直到30日下午风雨过后才返回店面,却没想到一开门竟发现店内遭窃,「我的铁门上了三道锁,都锁成这样了还是被偷」。

「但遭窃后引起的连锁效应才是最令人担忧的」,奥多表示,史泰登岛便传出居住在撤离A区的一户人家因2011年飓风爱琳来袭时遭小偷破门而入,家中值钱物品被洗劫一空;去年在飓风珊迪即将侵袭史泰登岛的前夕,这户人家不顾警方的苦劝,坚持留在家中,最后造成两名家庭成员淹死的悲剧。「我始终相信人性本恶」,奥多指出这些偷抢邻人的人没有一个是穷凶极恶的职业罪犯,都是平常喜欢贪小便宜或被经济衰退影响的普通人,认为竖立严刑峻法必能收到极大吓阻效力。

「对绝境中的人们落井下石虽然与在承平年代做的是同一件事,但惩罚标准绝对不可以一致」,柯魁英表示,虽然市议会对法院是否判决重罪(felony)无从置喙,但市议会有权要求法院加强针对轻罪(misdemeanor)及罚锾的执法尺度,表示将在2月6日的市议会例会中提案,规定在市府宣布「紧急状态」(state of emergency)期间犯下非法闯入、伤害、强盗、偷窃、诈欺等罪行的人,需接受法律容许之最长刑期,与五至十倍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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