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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纵火 魏燕华收押不准保释
布碌崙8大道5818号华人商场纵火案嫌犯魏燕华5日晚在布碌崙刑事法院过堂时,法官决裁定收押不准保释,还决定为其做精神鑑定,下次开庭日期为8月6日。但据商场多位受害店家们6日讲述,嫌犯魏燕华平时行为举止正常,不太可能有精神问题。失火案给每位受害商店店主都留下数万元到数十万元的损失,多位店家门目前迁入5814号丰盛商场新址办公,并商谈寻找律师对嫌犯进行民事索赔诉讼。

昨日各受灾店主们都面色阴沉,心情沉重。据各家店主介绍,丰盛匯款有几十万元损失,心意水晶店有7、8万元损失,快译通金字典有2万元左右损失,手机店也有7、8万元损失,商场总损失达近百万元。提起嫌犯魏燕华,大家也感到颇为心酸,魏燕华曾在手机店内做事,手机店老闆娘说把她当作好朋友相待,她与其他多位店主和工作人员也都相处融洽。纵火案发后,受害者们无不感嘆「知人知面不知心」。

受害店主说,魏燕华和商场里其他工作人员以及老闆们关系都不错,还跟很多人成为朋友,她卖货时还很善于跟客人讲价钱。大家在看到魏燕华偷钱和纵火的监视录影之前,都没想到她是那样一个人,觉得既震惊又悲哀。

据介绍,魏燕华与手机店老闆同是福州亭江人,她平时经常找手机店老闆娘玩,相处一年后,老闆娘已经把她当作好友相待,对她也很信任,有时就委託她帮助早上看店。就在魏燕华开始在手机店做事后,老闆娘经常发现包里掉钱,但是也没有怀疑是她。直到2日晚魏燕华再次从老闆娘包里偷窃600到700元钱时被监视录影摄下,才被众人发现,但是因为是熟人,大家没有报警。

没想到3日一早,商场刚开门时,魏燕华乔装打扮,尾随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进入商场,偷窃并纵火。警方从商场内隐秘安装的监视录影资料获得魏燕华犯案的所有证据,并于4日凌晨将其逮捕,被控涉嫌非法进入商场行窃及纵火等11项罪名。

据透露,魏燕华曾经向人讲述,她想以看医生的名义申请政府补助,只是想不用上班还可以多拿钱,但是她绝对没有精神问题。有人说,如果魏燕华说自己有病,那应该就是想逃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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