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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案3度被拒 华男获准缓遣
在俄亥俄州从事餐馆工作的35岁福建长乐移民张鼎建偷渡来美14年,三度申请移民,最后在移民局接受问话时被捕并列入递解程序。不久前他委託律师以其前三任律师疏失为由申请开案,日前获准暂停遣返。张鼎建2000年因律师失误,逾期申请政治庇护被拒。政庇获准的父亲也曾为其提出政庇家属I-730申请,但已超过年龄限制,2004年收到递解令。他在2007年结婚,妻子成为公民后,听从律师建议,为他申请亲属移民。5月28日,张鼎建与妻子至俄亥俄州的移民局接受问话,移民官表示相信婚姻真实性,也承诺批准,但随后执法人员却出现,指其身负遣返令,将其逮捕。「我带着护照,等于自投罗网」。因无犯罪纪录获准保释,递解官员令他配戴电子脚镣,按时报到,并要求他自费买机票,6月13日前主动离境,否则关入移民监狱。王君宇律师接手此案后立即提出开案要求,并申请暂停遣返,理由为当事人的前三位律师皆不了解规定。由于开案可能批准,法官5日同意暂停遣返。王君宇表示,上诉法院法官希望有充足时间审视案件,因此同意暂停遣返。王君宇指出,8月23日移民局发出两项备忘录,包含若在美国有未成年的子女,遣返前可不拘留于移民监狱;已被遣返者,若子女在美国法院有抚养权官司未决,尤其是父母皆被遣返时,可申请特别许可、自费返美出庭至官司结束,且不得申请移民开案。她强调两者皆与调整身分无关,接受移民问话时仍有被捕风险。她说明,未取消遣返令便申请亲属移民,不可能获得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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