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聪被辞退 夜店公关告雇主
不少电影巨星喜欢光顾的曼哈坦中城「Lavo」夜店,23日因店内音乐声太吵且未给予员工适当防护,吃上官司。原告是这家夜总会的接待贵宾女公关玛格丽特‧克莱蒙特(Margaret Clemente),她在工作场所长时间被音量过大的音乐勐轰,严重失聪,但夜店却在知道她听力残障后迫她离职,因而兴讼。
纽约邮报报导,诉状指出,克莱蒙特与其他员工曾提出抱怨,但夜店内的指挥主管充耳不闻,直到纽约时报去年揭露,这家夜店「如雷贯耳」的音乐声高达96分贝(相当于使用电动割草机,足以造成头痛),主管才开始发给员工廉价耳塞,他们自己则使用消音效果较好的订制高级品。
法律规定,对于在这种音量下工作超过三小时半的人员,雇主必须提供保护耳朵设备。
结果,克莱蒙特的听力愈来愈差,工作受到影响,使用公司规定的无线电通话器跟同事连络(像是通知同事有贵宾到场)都有困难。她说:「我听不清楚对方说什么,觉得含含煳煳。」
不久后,她去看听力诊断师,证实她的听力有严重困难,一只耳朵快要完全听不见。她要求主管把她调到比较不吵的区域工作(像是在店门口做接待员),主管完全不予理会,而且双方关系愈来愈糟。公司知道她有听力问题后,设法迫她离职,她终于不得不离开这家工作了两年的夜店。
有志做演员的克莱蒙特非常洩气。她说,她的待遇是时薪42元,外加每晚500元小费。现在,有了听力问题,她更难在比较吵杂的夜店行业找工作。
纽约邮报报导,诉状指出,克莱蒙特与其他员工曾提出抱怨,但夜店内的指挥主管充耳不闻,直到纽约时报去年揭露,这家夜店「如雷贯耳」的音乐声高达96分贝(相当于使用电动割草机,足以造成头痛),主管才开始发给员工廉价耳塞,他们自己则使用消音效果较好的订制高级品。
法律规定,对于在这种音量下工作超过三小时半的人员,雇主必须提供保护耳朵设备。
结果,克莱蒙特的听力愈来愈差,工作受到影响,使用公司规定的无线电通话器跟同事连络(像是通知同事有贵宾到场)都有困难。她说:「我听不清楚对方说什么,觉得含含煳煳。」
不久后,她去看听力诊断师,证实她的听力有严重困难,一只耳朵快要完全听不见。她要求主管把她调到比较不吵的区域工作(像是在店门口做接待员),主管完全不予理会,而且双方关系愈来愈糟。公司知道她有听力问题后,设法迫她离职,她终于不得不离开这家工作了两年的夜店。
有志做演员的克莱蒙特非常洩气。她说,她的待遇是时薪42元,外加每晚500元小费。现在,有了听力问题,她更难在比较吵杂的夜店行业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