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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哨子诉讼 在美经商风险高
王文祥在美国经营的公司JM Eagle(以下简称JM),涉嫌贩卖品质低于标准的PVC塑胶水管,被美国四个州、加州34个地方政府联合指控。该案凸显在美国经商的法律风险似乎颇高,律师建议华资企业加强训练高级主管瞭解美国法律,以便懂得「危机处理」,避免成为待宰肥羊。

该案是JM前员工韩德斯(John Hendrix),有说他是因为被公司解聘,愤而挟怨报復,代替政府控告JM诈欺求偿。但多位华裔律师说,是否挟怨报復,并非法庭审理重点,重点在原告指控是否属实。该类诉讼也不须证明商家是故意诈欺政府,只要证明商家明知产品或服务不好仍去做,指控就足以成立。

律师张天骏说,原告的利用「宣称不实法案」(False Claim Act )强调与政府做生意的商家不能对政府进行错误叙述或诈欺。如有类似情况出现,不但浪费政府的钱,也无异浪费纳税人的钱,因此允许升斗小民担任政府「耳目」,代表政府出面指控商家违法。

律师蔡玫慧则说,该案是典型的吹哨子诉讼(Whistle Blower Claim),在美国最常看到制药公司的新药被吹哨。唯举证责任在原告,并非被告。

律师吕学铭说,不少吹哨子的人其实是对老闆不满的员工,加上一些找案子的律师从旁推助波澜,以致吹哨子诉讼在美国颇为常见。

蔡玟慧说,经济不景气,劳资争议案件确有上升迹象。过去员工被裁员,往往抱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心态。但现在谋职不易,被裁员工上门询问「自己被裁,情形是否足以成案」的案例增加不少。

企业面临可能增加的诉讼,如何保护自己? 律师王振邦说,公司内部除应建立良好的直向及横向沟通管道,任何事情包括员工抱怨被上司性骚扰,或产品遭客户投诉品质不佳等,除採取必要因应措施,也应将整个过程来笼去脉做成书面立档。「总之,书面文件愈详实愈好。」

张天骏则说,华资企业有必要对高级主管在职教育,瞭解在美经营企业的相关法规。公司高层主管对问题检举人也有必要尊重、保密。但华资企业常出现不知问题轻重,随意对检举人调动职务,或予以诬蔑,结果惹来更多麻烦。建议即使公司认定是问题检举人自身问题,在事件发生后的半年至一年间,最好不要对检举人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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