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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州少年被枪杀 德州议员提案修法
佛罗里达州一青少年被枪杀的案子促使德州议员要求修改有关自卫的相关法律。

德州州议员柯尔曼(Garnet Coleman)认为,德州的合理自卫法(Castle Doctrine)让身处险境的人有太大空间在了解状况前先开枪,因此希望能修改法律。

但法律专家和现行法律的支持者认为修正案过关的机会不大。

州议会于2007年将「使用致命武器前应先躲开」的条文删除。柯尔曼以马丁(Trayvon Martin)在佛州被枪杀案为例说,2007年法律修改后可能使德州民众在情况并不危急时即使用致命武器。

柯尔曼说,悲剧的发生可让人了解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德州没有一位议员希望赋予他人无故开枪的权力。

柯尔曼也举出2007年11月在巴沙迪那市的霍恩(Joe Horn)案。当时911接线生要求霍恩留在家里,但他仍然走出家门枪杀两名进入邻居家行窃后企图逃跑的窃贼。霍恩未因此被起诉判刑。柯尔曼说,关键在于一个人应该先发问或先开枪。这是以合理自卫对抗被起诉。而且在德州合理自卫法律下,任何人可对车辆或商家开枪。

南德州学院法律教授崔斯(Gerald Treece)认为,柯尔曼的提案通过的机会不大。他表示,即使在2007年修法前,德州人在自卫前也不需先躲开。在德州任何人可以不躲避合法自卫。

柯尔曼也认为现行的法律对少数族裔影响较大。他将在下一次会期提出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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