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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众议员的职责
●美国国会是执行美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权的机构,实际所在地是国会大厦。

国会由直接选举产生的联邦参议员与国会众议员组成,任期分别为六年和两年,每位议员代表其选区内的选民。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国会议员代表整个国家的选民,通过立法来规范政府与人民的行为。

众议院中有各州众议员435名,另有华府、关岛、美属维京群岛、美属萨摩亚、波多黎各及北马里亚纳群岛的无投票权代表。宪法规定每两年各州需要举行一次国会众议员选举,而每州的众议员数目和每个众议员的选区由每十年经过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决定。

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具有立法、代表选民发言、服务选民、监督、公众教育、调解冲突等任务,其中立法和代表权是最重要的两个任务。另外众议院特有的权力还有﹕提出和财政有关的动议、在总统选举中没有候选人获得多数选票时选择总统和副总统、弹劾总统及下属官员。

国会众议员在就职时必须年满25周岁,具有美国国籍必须超过七年,而选举时必须是选区的居民。但今年选区重画,选举时参选人无需住在选区内。

在孟昭文之前,共有三位华裔进入国会。第一位是俄勒冈州的吴振伟,他于1998年当选,2011年因为丑闻辞职。第二位是夏威夷州的周永康,2010年当选,2011年竞选失败,今年他再度参选。加州国会众议员赵美心2009年当选,是目前国会唯一的华裔代表。(记者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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