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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歧视有前科者立法 人权会听民意
旧金山人权委员会25日邀请小商业主,徵询业主对「禁止歧视有前科者法规」的意见,人权委员会行住主任斯巴克(Theresa Sparks)解释,新法规希望保护有前科者的机本人权,例如保障工作机会,但新法规不会强迫业主雇用有前科者。许多参加会议的业主反应不佳,担心雇用有前科的员工,就像是在店里放入不定时炸弹,希望政府能重视雇主的疑虑。

斯巴克表示,人权委员会和更生委员会(Reentry Council)为了帮助有前科者,于4月14日共同发函,唿吁市府尽快立法,终止对有前科者的歧视,此举获得市议会与市长的支持,因此委员会积极与市府其他部门、社区组织及民众开会,了解新法可能产生的影响。委员会已于20日就住屋项目召开公听会,25日的会议则着重于就业问题。

地检处代表安德森(Lenore Anderson)提到,地检处全力支持新法规,因为根据研究,停止有前科者再犯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提供工作机会与住屋。随着加州监狱的囚犯将转至地方,执法单位负担将增加。提供工作机会不但能够降低再犯率,也可提升有前科者的经济能力。

公辩律师办公室代表哈富波(Azita Ghafourpour)强调,新法规的用意不在强迫业主雇用有前科者,而是要求雇主不得以有前科作为雇用与否的唯一标准,希望藉此保障有前科者的工作权。凡是在金融区、米慎区、湾景区与猎人角等特定地区(Enterprise Zone)的商家,只要符合雇用有前科者的规定,都可以申请抵税。

虽然市府各部门代表不断鼓吹新法规的好处,但许多雇主仍然表示很难接受。有业主提到自己经营杂货店,每天进出的人很多,其中包括妇女和儿童,若是雇用有性犯罪前科者,实在很难保护顾客的安全。另外有雇主提到店里只收现金,担心若雇用窃盗前科的员工后,万一现金短少,到时候不知道该找谁负责。

对新法规有疑问或建议的民众,可致电人权委员会(415)252-2500,或上网至www.sfgov.org/site/sfhumanrights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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