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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害店主暴毙 少年杀人罪成
东湾屋崙市14岁少年强抢东屋崙一家商店,亚裔店主试图取回被抢的烈酒时心脏病发死亡,少年周四被控过失杀人和抢劫罪名成立。

因年龄关系姓名保密的少年本月9日在少年法院并未认罪,但承认误杀指控。

法官将于23日正式宣判,少年有可能获释回家(但不太可能)、进入治疗中心或关押在少年监狱直至年满20岁。

在「Youth Empowerment School」就读的少年今年5月31 日在圣布鲁诺市(San Bruno)的山大道(Mountain Blvd.)7980号「奥克诺尔市场」(Oak Knoll Market)偷窃两瓶伏特加酒,他被57岁的店主康东叔(Dong Suk Kang,音译)发现,店主试图驾车跟着少年时心脏病发死亡。少年原被控谋杀和抢劫罪,但最后同意承认过失杀人和抢劫罪。

死者妻子何钗(Cha Ho,音译)没有出席聆讯,也不会出席宣判。她说:「我很欣慰他(少年)罪成;我希望他永不获释。我不恨任何人,但他毁了我一生,我仍感到愤怒。」

阿拉米达县代理地方检察官马特.高尔德说,过失杀人表示死亡实属意外,但少年承认他的行为是导致受害人死亡的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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