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子女年幼 遭递解可申请回美
住布碌崙的张女士问:报纸上说,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发出备忘录,不能逮捕有子女在美国的非法移民父母。我有两个孩子,四岁和两岁,我老公有递解令,上个月已经被送回福建,我自己也有递解令,现在要更加小心留在美国。我想知道,有没有办法让我老公回来,我们有没有机会拿身分?王君宇律师答:你丈夫有机会回美国和你一起照顾孩子。移民局有条豁免法规定,如果一个人被送走,需要证明在美国有身分的直系亲属特别需要此人回来才可以正常生活。你的两个孩子就是在美国有身分、又非常需要他回来的直系亲属。移民局考虑的要素包括直系亲属的身体状况、家庭分裂的痛苦、经济及精神困难、两国生活的差异等,你年幼的孩子是最好的证明。要利用这条豁免法,须要填写一份I-212表格(驱逐或递解出境返美申请表),最近I-212的获批率渐渐提高。申请I-212时,亦需要有申请绿卡的条件。你也可以申请「开案」,开案并不容易,只有90天的期限,多半人因为超出期限,开案申请被拒。如果你的递解令是因没接到上庭的通知被当作逃庭,这种递解令开案比较容易。因这种递解令没有90天的期限。请特别注意,新的政治庇护理由不能作开案的根据,当局是不会接受的。ICE在8月23日发出的这份备忘录,主要针对非法移民回美解决监护及养育子女的问题,目前还未听说获批案例。(记者罗慧琪整理)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