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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税搞不清 商家出错叫苦
在橙县从事礼品生意的丁先生,月前收到内华达州客人一笔大订单,并要求他将商品不要运到内华达州客户的公司,反而运到范杜拉县某地址。丁先生以为商品是卖到外州,不需向客户收取销售税,没想到几个月后加州税务委员会(Board of Equalization)上门稽查,被发现未收取销售税(Sales Tax),责成他的公司补缴税,让赚取微薄利润的丁先生大感吃不消。

加州税务委员会近年主动出击,前往各地商家查访是否有逃漏销售税,对不清楚销售税规定,并不是故意不向客户收取销售税,尤其是新移民的商家无疑雪上加霜。

会计师黄世仲说,加州销售税规定复杂,并很技术性,一不小心商家容易出错。如商品卖到外州,只要对方客户在加州没有商业行为,且商品是透过第三者运送单位,如邮局、Fedex等运到外州,也就是有外州运货单,就不须向对方收取销售税。

如果商品是卖给同样位于加州的大盘商,只要对方能提供加州销售执照,也不须收取销售税。

但商品即便是卖给外州商家,若对方要求出货者将商品运到加州某地址,由于未涉及外州运货单,就要向对方收取销售税。但若对方指明将商品送到的加州商家,能提出加州销售执照,也不须收取销售税。

黄世仲说,也有向加州商家订货的外州商家直接开车来本地运货,并转头就在本地跳蚤市场卖货。由于未涉及外州运货单,本地商家也有必要收取销售税。

会计师施启祥说,销售税及使用税(Use tax)其实是一体两面的税赋。商家或消费者在买货时,若未付销售税,就要付使用税。随着网路发达,加州政府发现很多加州人向外州买货,逃避销售税,造成州政府税收损失,因此加强向加州佬徵收使用税。目前年收入超过10万元的商家,每年依法都须申报使用税。

基本上,向外州供应商买的货若是在加州使用、储藏或消费,须缴纳加州使用税。若外州供应商未对加州商家买的货收报使用税,加州商家须直接向加州税务委员会缴纳使用税。一般来说,使用税与销售税税率相同。

加州政府目前要求加州以外的商家若在加州有经营行为,如有办事处、销售代表等,在销售商品给加州客户时,需在加州註册并徵收或缴纳销售或使用税。

如果外州供应商已向本地商家收取加州销售税,须向对方索取收据,列明购买的产品、金额、税费、供应商名称、地址、加州供应商许可证号及姓名和地址。尽管外州供应商只需按加州通用税率,即依7.25%计算税款,商家有义务按商品首先被使用在加州某区的有效税率,缴纳足额使用税,也就是州税率加上地区税率。

如果供应商徵收的税率低于所在地有效税率,本地商家须缴纳使用税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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