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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RR加班费太超过 肇因工会旧规
长岛铁路 (LIRR)一名火车维修工去年收入高达20万3000元,甚至超过纽约州交通当局主管的年收入。大都会运输署 (MTA)已证实此事,并表示因为工会的旧规定,才使得部分工人可领取高额的加班费。

纽约邮报日前曾报导,2011年共有20名MTA所属员工领取六位数字的加班奖金,而其中一位即是长岛铁路的维修工布拉克伯恩 (Vincent Blackburn),他所领的加班费比6万6539. 12元的底薪超出逾两倍。

火车维修工获得高额加班费的原因,主要因为过去所制定名为「Rule 24」的劳工协议,规定不论人力是否实际需要,某些轮班的所有空缺必须补足,此举让随年资递增的巨额加班费,创造了机会。

MTA发言人杜诺文 (Aaron Donovan)表示,Rule 24规定是MTA希望解决的其中一项劳工关系议题。不过,他强调,目前仅剩皇后区李齐蒙山的维修中心 (Richmond)仍执行该规定。

另一名高收入的长岛铁路维修工则是加瑞克 (Christopher Garrick),他去年除了6万4367.42元底薪,又另外领取12万4300元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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