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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诈欺 华裔未接传票
大多数民众一般只要没被告过,对于民事诉讼收传票的程序多是一知半解,一位住在纽约华裔民众日前因涉联邦医疗补助(Medicaid)诈欺被纽约市人力资源管理局(Human Resources Administration,简称HRA)提告,但却因未实际接过传票,被法官缺席判决,一度面临直接赔偿原告损失,而失去辩驳机会。

据受理此案的律师朱益民表示,日前一位王先生被市人资局控告明明已有足够资产,却仍申请医疗补助涉及诈欺。不过最近王先生收到原告所发送的Notice of Inquest,这才发现他已缺席判决,原告方也要求法官让被告赔偿其损失。

经律师向法院调阅档案后,王先生发现负责发送传票的人在证词中表示,至少已前往王先生住处三次,分别是晚间、下午和上午,但都没有在家,因此根据法律将诉状贴于被告门口。

但王先生回忆,自己亲友居住于该处,根本不可能会有没有在家的可能,因此开始怀疑负责传递传票的人员可能涉嫌作伪证,而日前也终于在律师协助下,提出亲友证词要求在法庭上撤销Notice of Inquest通知成功。

朱益民表示,尽管递送传票的工作需要执照,但由于取得容易,因此业者素质参差不齐,过往案例常发现有华裔民众因语言不通导致吃闷亏。他同时建议民众若遇到类似情形,应积极向递送传票的公司或纽约市消费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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