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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推蔡耀华作证 奇招?死招?
圣县地检处检察官威尔许(Brian Welch)4日播放2008年7月1日赵霞命案爆发时,圣荷西警察质询蔡耀华的录音。警方当时对蔡说,找他约谈与刚发生的一宗谋杀案有关,受害人过去曾与他有负面的来往(negative contacts)。蔡耀华当时答道,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有负面的来往。

威尔许当场立刻质问蔡耀华说,他在案发之前威胁赵霞律师退出民事索赔案,并对赵霞说如接手此案将自毁前程,这不是负面的来往又是什么?蔡耀华仍坚持他与赵霞之间没什么冲突。

这是威尔许在质询蔡耀华的方式,一方面让蔡耀华否认控方传唤各重要证人的证词,甚至他自己使用电脑储存文件的证据,一方面又让被告自己说出一些令人难以信服的话。辩方最后孤注一掷,让蔡耀华自行作证,成效令人质疑。

赵霞命案重审5日休庭一天,6日控辩双方展开结辩陈辞。

威尔许质问蔡耀华2007年申请购买枪支时,明明已经曾在网路搜索0.25口径的手枪,为何却向法庭表示自己从来没研究过任何枪械资料,这是一种伪证行为。蔡耀华则反驳说他是搜索(search)枪支资料,不是研究(research)枪支,并坚持从他电脑软体工程师的角度来看,「搜索」与「研究」大有不同。问题癥结则在陪审团能否接受蔡耀华这种答辩方式。

赵霞命案出事地点附近公寓居民架设的监视录影机,除了在2008年7月1日命案发生当时拍下一名戴渔夫帽男子急奔而过外,另在6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拍到同一男子步行而过。蔡耀华当时居住地点与命案发生处只隔约10分钟车程。

被告辩护律师团花了无数钟头,分秒描述蔡耀华住家三部电脑在上述关键时刻运作情形,并重覆赵霞命案两年前审判时,辩方律师所聘请电脑专家的说辞,即蔡耀华的电脑在6月0日上午10时17分时有人正在使用。可是地检处电脑专家维佛(Tim Weaver)认为上午10时17分前后出现的一些资讯,自动储存的可能性较大。

电脑不在场证明(computer alibi)说服力不强,因为蔡耀华当时与第一任前妻葛蕾丝‧沈(Grace Shum)、女儿住在一起,谁都有可能使用这几部电脑。辩方不断回到这个问题,可是又无法提出证明。

辩方这次由私人律师接手,最大的弱点是无法使用公款聘请专家。赵霞命案近两年前第一次开庭审判时,为蔡耀华辩护的公辩律师罗德利格(Miguel Rodriguez)曾动用大笔公款,聘请电脑专家出庭作证。可是这次蔡耀华的律师谢拉(Tony Serra)与怀特(Shari White)并非电脑专家,质询功效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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