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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1、2楼 房东住地下室属违规
纽约华裔居民顾女士和房客发生争执,房客拒付房租。顾女士日前到福建同乡会进行法律咨询时,发现自身也存在违规,因为她住在地下室,而法律规定房东住地下室也是违规的。

顾女士表示,她家是一个三家庭的房子,一楼租给几个房客,自己住在地下室,几个月前其中一个学生房客违反规定私自使用电加热器,顾女士告诉她家里开了暖气,温度也达到政府的规定,顾女士还给房客看温度计,显示温度达到甚至超过政府规定的温度。因此顾女士告诉房客不能私自再开电暖器,其他房客也都担心私开电暖器会引发火灾。屡禁不止后,顾女士将房客的电暖器没收,随后几个月这名房客都不付房租。顾女士想将这个房客赶出去。

法律博士江锦鑫提醒民众,不要误以为房东自己住地下室就没事,因为不仅将地下室出租是违法的,房东自己也不能居住。如果有人看到地下室有洗手间和炉头就可以到房屋局去投诉。如果房东违规,房东不仅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还面临因违规改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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