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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药房开业 法院挺
柯汶纳(Covina)一家大麻药房申请开业2日受到加州上诉法院力挺,裁示洛杉矶县禁止开设大麻药房于法无据。

洛杉矶县2010年禁止开设大麻药房,高院一名法官2011年据此同意禁止「替代药用大麻合作社」(Alternative Caanabis Cannabis Colective)在柯汶纳开业,药房向加州第四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法院裁示,加州药用大麻法允许开设大麻药房,但须向县市政府申请营业执照,因此高院法官裁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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