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个资 苹果等承诺先告知
加州检察长贺锦丽 (Kamala Harris)22日在旧金山宣布,与苹果等六家科技大公司达成「清楚隐私政策协议」,要求六家公司在网上卖出的应用程式,包括提供手机用户使用的程式中,都要有清楚的隐私政策。
这六家科技公司是苹果、亚马逊、谷歌、惠普、微软和行动研究 (Research In Motion)。他们合起来占有手机应用程式的95%市场。苹果的iOS和谷歌的Android(亚马逊在Android上贩卖应用程式)是最广泛使用的手机操作程式;Research In Motion的黑莓,微软的视窗手机,和惠普的WebOS,则市占率小得多。
贺锦丽在记者会上表示,这份协议的目的是将手机应用程式以及应用程式商店(app store)规定得符合加州法律,同时让广大的手机用户更加清楚他们在使用应用程式时,哪些个人资料被人共享。
贺锦丽说,众所周知,智慧型手机现在非常普及,能够收发的资讯极其丰富。「我们还知道,有些程式被消费者下载的同时,也把消费者的联络库资料(contact book)下载,而这个部分是很多消费者不愿意发生的事。」
这份协议并没有改变手机程式可做和不可做的规范内容,它要求的是手机厂商事先告知消费者他们的政策。贺锦丽强调,协议的最大受益者是手机使用者,政府保护消费者,确保这六家最大的应用程式制造商提高和强调对于客户私人资讯的保护。
谷歌说,他们欢迎这项协议。谷歌的声明说:「Android一开始就设有一套领先同业的制度,在安装程式之前告知,哪些个人资料会被看到,而且需要使用者许可才会被取得。在接下来的几星期中,我们将遵循与检察长达成的协议原则,让消费者知道更多方式针对自己的隐私做出决定。」
不过还有人抱怨不足,电子民主中心(Center for Digital Democracy)主任杰弗瑞契斯特 (Jeffrey Chester)形容,协议好比只是大问题上的一剂小贴布。他说,检察长未能使得大厂商签下保护手机使用者的「权利法案」,如今的消费者不知道他们的个人资讯是如何被拿走,别人怎么用的。而手机商将用户的即时位置和网路使用资讯提供给各种市场行销业者,这种蒐集资讯的方式不公平。
契斯特表示,问题在于如果隐私保护条款的写法没有根本改变,做不到明确而且让消费者可以主动表达同意的话,那么清楚的协议还是不够的。
这六家科技公司是苹果、亚马逊、谷歌、惠普、微软和行动研究 (Research In Motion)。他们合起来占有手机应用程式的95%市场。苹果的iOS和谷歌的Android(亚马逊在Android上贩卖应用程式)是最广泛使用的手机操作程式;Research In Motion的黑莓,微软的视窗手机,和惠普的WebOS,则市占率小得多。
贺锦丽在记者会上表示,这份协议的目的是将手机应用程式以及应用程式商店(app store)规定得符合加州法律,同时让广大的手机用户更加清楚他们在使用应用程式时,哪些个人资料被人共享。
贺锦丽说,众所周知,智慧型手机现在非常普及,能够收发的资讯极其丰富。「我们还知道,有些程式被消费者下载的同时,也把消费者的联络库资料(contact book)下载,而这个部分是很多消费者不愿意发生的事。」
这份协议并没有改变手机程式可做和不可做的规范内容,它要求的是手机厂商事先告知消费者他们的政策。贺锦丽强调,协议的最大受益者是手机使用者,政府保护消费者,确保这六家最大的应用程式制造商提高和强调对于客户私人资讯的保护。
谷歌说,他们欢迎这项协议。谷歌的声明说:「Android一开始就设有一套领先同业的制度,在安装程式之前告知,哪些个人资料会被看到,而且需要使用者许可才会被取得。在接下来的几星期中,我们将遵循与检察长达成的协议原则,让消费者知道更多方式针对自己的隐私做出决定。」
不过还有人抱怨不足,电子民主中心(Center for Digital Democracy)主任杰弗瑞契斯特 (Jeffrey Chester)形容,协议好比只是大问题上的一剂小贴布。他说,检察长未能使得大厂商签下保护手机使用者的「权利法案」,如今的消费者不知道他们的个人资讯是如何被拿走,别人怎么用的。而手机商将用户的即时位置和网路使用资讯提供给各种市场行销业者,这种蒐集资讯的方式不公平。
契斯特表示,问题在于如果隐私保护条款的写法没有根本改变,做不到明确而且让消费者可以主动表达同意的话,那么清楚的协议还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