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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议会通过 持绿卡须任陪审员
加州议会22日送请州长布朗签署一项法案,全美首创永久居民(绿卡)必须担任陪审员。如果布朗签署AB1401法案,部分移民因怕当陪审员而不申请入籍的顾虑即不存在。

AB1401从3月12日提案以来没有遇到强烈反对。加州众议会4月25日三读通过,8月22日再以41:26通过州参议会的修正案,送请州长签署。

该案基本上是民主党赞成,共和党反对。22日倒戈的民主党议员包括贝克斯菲(Bakersfield)的沙拉斯(Rudy Salas)、麦赛德(Merced)的葛雷(Adam Gray)、柯度瓦庄(Rancho Cordova)的库利(Ken Cooley)。

提案的佛利蒙(Fremont)民主党州众议员魏考斯基(Bob Wieckowski)说:「移民可以是我们的朋友、邻居、同事或家人,他们也是我们社区的一分子。」

但洋滨(Oceanside)共和党州众议员查维兹(Rocky Chavez)说,他看不出陪审团缺人手。查维兹表示,刑案被告有权要求陪审员充分瞭解美国法律和文化,这种瞭解只有在宣誓入籍后才能达成。

AB1401法案仅放宽永久居民的陪审员资格,其他规定不变。包括须年满18岁、熟悉英语,并住在发出通知法院所属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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