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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车禁占位法令 争议中过关
由旧金山市议员朱嘉文提出的大型车辆停车管制法令,连同议长邱信福提出的三项增修条款,25日于市议会以七票对四票通过。未来在特定地点,限制长逾22呎、高逾7呎的大型车辆不得于凌晨12时到6时过夜停车。但多位议员忧心可能危害住在车辆中民众的权益,要求市交通局与主管游民问题的旧金山希望计画(SF Hope)合作,了解法令实施后的影响并提供必要服务。

该法令将准许交通局在滥停问题严重的区域,设置禁止大型车辆过夜停车的标志并加强取缔。法令将试行六个月,藉此了解对驾驶人的影响与停车行为的改变。

邱信福提出三项修订条款,包括把实施时间推迟到2013年3月1日,争取时间让市府与旧金山希望计画合作,统计多少大型车辆中实际有人居住,并提供游民与低收入户所需的转介服务,并要求交通局于法令实施三个月后,向市议会提出评估报告。

朱嘉文强调她了解法令可能对住在车内民众带来冲击,因此法令不会强迫在全市实施,仅针对情况严重的区域加强执法。连署法案的市议员郭娴表示,大型车辆长期停放,破坏社区治安与环境卫生,法令通过后可望获得改善。

投反对票的市议员包括欧拉葛、艾华乐、坎波斯与金贞妍。艾华乐表示,该法案可能成为攻击游民与低收入户的工具,他认为市府能够提出更好的方法解决大型车辆长期停放问题。此外他也担心,在部分区域设禁停标志,将迫使违规车辆转移至其他地区。

根据朱嘉文办公室提供的资料,大型车辆长期停放以第四、第六与第十选区最为严重。以日落区为例,在Sloat大道、Lincoln Way与Great Hwy交接处,或是金门公园沿路,许多未设停车时限的路段,可见多台大型车辆长期停放。

旧金山希望计画负责人达夫蒂表示,据统计,目前的确有许多市民住在车辆中,多数为游民或低收入户,短时间内很难有替代方案,但他承诺持续寻求资源,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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