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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林彪、江青案看薄案
薄熙来案审理,已在中国济南落幕,稍微了解中国政治者都知,参与审理此案的法官和检察官,只是前台木偶,后台有人牵着绳子操控这些木偶,其运作之实情,公众现在无法知晓。不过,温故而知新,回顾30多年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判往事,或可从中找出一些中共今日如何操控木偶的迹象。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之审判,发生在1980年11月至1981年1月,虽曰「公审」,但许多内情老百姓当时并不知。2001年,有位刘荣刚先生(网上无法查到其背景资料),在中国大陆「纵横」杂志发表文章:「公开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始未」,披露了一些内情。

第一,此案并非由法院主导,而是「自始至终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1979年成立的「两案」领导小组,由中共中央秘书长、中宣部部长、中纪委第三书记胡耀邦任组长。后胡升任中共中央主席,「两案」领导小组亦改为「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由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彭真担任主任。

第二,「两案」审判方案如何产生:「中央书记处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意见,对『两案』审判提出了初步方案,报请政治局常委会批准。」

第三,「最初,中央提出的审判方案,对『两案』实行不公开审判」。后为何改为「公审」,文章未说明。

第四,对最受瞩目的被告江青如何量刑,「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无一人敢作决定,「快到审判结束时,此事提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最后,邓小平决定,对江青不杀,判死缓。」

本文引号中文字,全部引自这篇在「两案」审判20年后发表的文章。基本上,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完全在中共最高层操控下进行,无所谓文中也说到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判」。

此文未说的是:「两案」虽说是「公审」,但基本上是下午审案,晚上在电视台播出庭审情形。当年大陆电视机数量有限,却也造成全民争看电视的轰动。只是电视播出内容事先经审查删减,如同此次薄案,微博传达的庭审情形,也经事先检查删减,并非全貌,亦非真正的公审。

此外,据此文,在「公审」之前,已进行了约一年的预审。预审完全秘密进行,公众丝毫不知。薄案似亦如此。

党主控司法,从林彪、江青案,到薄案,一以贯之。中国司法独立,目前还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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