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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繁镕:同性婚姻配偶 应享移民权
纽约亚裔男同志协会(GAPIMNY)会长曾繁镕日前在20多个亚裔团体联合举办的「亚裔社区移民改革大会」上,代表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LGBT),要求将这四个群体纳入全面移民改革。他强调「无证的LGBT移民需要合法之路,他们有婚姻权利,也有权申请家人来美团聚」。

26岁的曾繁镕,目前在纽约非营利艺术组织工作,擅长舞蹈、舞台剧编剧、视觉艺术。父亲在江西出生,童年移居台湾后来美,母亲为美国出生的广东籍华人,婚后定居华府。曾繁镕回忆,父母是虔诚基督教徒,成长于华人基督教会,他是主日学教师、辅导员。高中时发现自己的性向后,他十分为难,因教会担心恋童,规定同性恋不可在教会工作。他与父母的关系陷入紧张,直到去年带伴侣回家过感恩节,父母才接纳。

曾繁镕的伴侣来自加拿大,父母来自香港,目前持短期工作签证在纽约从事电脑工作。两人相识两年半,也讨论过结婚。曾繁镕说,目前虽然多个州承认同性婚姻,但联邦移民法规不接受同性婚姻配偶的绿卡申请。若登记结婚,反而暴露伴侣的移民倾向,可能被拒签。因为是合约性质工作,其伴侣非全职雇员,公司不提供医疗保险。曾繁镕说在纽约若要将伴侣加入自己的保险计画,必须先申请伴侣证明(Domestic Partnership Certificate),但仍担心危害其工作签证。

曾繁镕指出,联邦对同性婚姻没有任何保障,柯林顿总统任内签属的「捍卫婚姻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目前仍在最高法院辩论。该法定义婚姻限于一男一女,同性配偶无法分享医疗保险和社会福利。另一可能出路「家庭团聚法案」(Uniting American Families Act) 也仍将同性恋排除在外。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近日公布一项名为「美国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成年移民」(LGBT Adult Immigrants in the United States)报告,美国1100万无证移民中,至少有26万7000人属LGBT,占全美90万4000成年LGBT移民的三成,几乎与全美无证移民占所有外国出生者的比率相同。其中男性占67%、近五成不满30岁、15%为亚裔。

报告指出,全美有3万2300对同性伴侣,处于一方是美国公民、另一方为不同国籍的情形。曾繁镕说,这些人许多是年幼随父母偷渡,或因经济因素失业,婚姻不被承认,也无法生育子女藉此申请移民,等于受困美国,沦落为无证移民,他们非法工作,躲躲藏藏,感觉被社会孤立,「移民改革必须给他们一条通往公民之路,协助他们走出阴暗」。

对于目前情势,曾繁镕不感觉无力,反而充满激情。他认为,美国将不可避免成为少数族裔居多数的国家,随着移民的政治影响力日渐增强,加上移民改革是欧巴马的承诺,当前是各族裔及不同背景移民团结的时刻,也是20年来最好的机会,期待全面移民改革尽可能包含各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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