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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权争议 现无法管
网路电视兴起,民众越洋可透过宽频收到最新的高画质节目。不过,跨越疆域产生的海外版权争议,是打不开的结。民众收视节目是否触法?律师表示,这是灰色地带,未来有可能涉及法律问题,但现阶段仍难以管束。

台湾新闻局在去年底发出「持有网际网路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宣布管理网路电视,要求七家拥有网路电视牌照的企业申请正名。不过,太平洋这端要如何管理?甚至防堵商业用途,却充分考验电视公司、制作片商与法律专家智慧。iTalkTV的资深产品经理Joanne吴表示,该公司产品所播放的电视频道,均透过该地的电视台授权,因此订户收视不必担心触法。

律师方孝伟引用早期黑盒子破解有线频道、小耳朵的案例,指称讯号发送只要有接收器即可,关键是收视户不可用黑盒子这类的装置去破解,收看未付费的内容,造成厂商损失。不过,在网路上什么都可搜寻得到,多的是免费收视下载软体,溯源追踪是一大问题,法律基础何在也是个问题。他进一步表示,对私人收看用途追诉有难度,不是讲究触法事实,更重要的是跨海打这官司划不划得来。

本身也收看中文电视节目的律师蔡玟慧说,海外民众透过网路收看电视节目,中港台的制作公司或电视台一定知道,但有时未必要採取行动,特别是媒体需要「强力的宣传」,而网路散播的效率强大,有没有以法律行动去防堵的必要性,要看这些制作单位而定。以长远来说,她认为未来对簿公堂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那是时间点问题,现阶段仍存在灰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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