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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周薪逾405元 不能领失业金
布碌崙日落公园陈先生问:目前在领取失业保险,在努力找下一份工作,但失业福利只够勉强餬口,现在手头拮据,想先做份兼职或打打零工,不知会不会影响失业福利?现在找工作不易,开始考虑自己开业,不知道自己开业算不算就业?纽约州劳工厅答:如果您每周工作少于四天,且周收入等于或少于405元,仍可以领取部分失业福利,但会影响所能领取的总额。具体如下:每周工作一天,则可领取全额福利的四分之三;工作两天,则只能申领全额福利的二分之一;工作三天,则只能申领全额福利的四分之一;若每周工作四天,则将无法领取失业福利。只领取部分福利可延长领取福利的期限,直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发生:一是领取了最高福利额度,或受益时间期满。但是,不论您兼职几天,只要您的周收入超过税前405元,则都将失去申领福利资格。同时须注意的是,您须要报告所有的兼职工作,否则将会导致刑事惩罚。若打算自己开业,除非您加入了自顾援助计画(SEAP),否则可能也将会导致您失去失业保险福利。以个人、合伙或公司形式运作或建立一个企业,均被视作就业状态。用于准备开业或者实际运作公司的时间里,即使尚未出售任何商品,没有任何收益,也都会被视为已就业。需要注意的是,在您准备开始创业之前,首先要通知失业福利申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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