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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县订路边摊贩法 择期公听
洛杉矶县政委员会8日就Florence-Firestone 地区非法路边摊贩问题举行听证,将起草路边摊法,并择期举行公听会。

当地居民和小商家向县政委员会表示,上百个路边摊贩危害民众安全与健康。但支持摊贩人士称,这些摊贩在失业率居高不下时,以此谋生养家活口。

都会更新领导 (Leadership for Urban Renewal Now)执行主任艾斯皮诺萨 (Rudy Espinoza)说,路边摊贩是宏观经济的一部分,许多摊贩都在长期失业后决定自求生路。

但在60街和Slauson街间的Compton大道上约四分之三哩路两旁付房租的商家却表示,如果不规范路边摊贩,他们的生存也受到威胁。自称代表该地区约40个小商家的业主莫瑞诺 (Antonio Moreno)透过翻译对县政委员说,街上摊贩实在太多,使他的生意可能关门。

Walnut Park居民马汀尼兹 (Efren Martinez)说,部分商家遭摊贩威胁,如不停止骚扰,他们的店将化为灰烬。

居民表示,摊贩没有水源,却在街上烹煮食物,卫生堪虞。摊贩在街上卖食物、衣服、电子产品等,削价竞争抢走商店客户。

摊贩支持者却认为,在缺乏杂货食品店的社区中摊贩提供了宝贵的服务,也让街道在入夜后更安全。

县政委员雷德利─汤玛斯 (Mark Ridley-Thomas)提议县府应订定法规将非法摊贩纳入管理。雷德利─汤玛斯并未提出明确建议,但洛县Century警局警官古登 (Joseph Gooden)表示,县警局已与卫生局、地检处和其他单位协调,希望解决摊贩问题。

古登说,警局需要县府制定法令才能执法。在目前法律下,警察须依赖卫生局,但卫生局人员并非随时待命。他希望警局内有一独立单位专门负责开罚单,并没收违法使用的器具。

古登称,现在即使警察与卫生局官员共同扫荡驱逐该地区摊贩,但很快又出现其他摊贩,显然在这些摊贩背后有一庞大组织。居民也表示,这些摊贩有组织地销售、运送器材和进行广告宣传。

县政委员安东诺维奇建议,不同社区应有不同法规,并非每一处县辖区都有同样问题,因此制定法规时应考虑个别社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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