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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泉增控两罪 面临115年监禁
因受贿索贿而被起诉的前罗斯密市长陈奕泉(John Tran),提前面临联邦大陪审团增加敲诈和妨碍司法公正两项控罪,可能面临高达115年的监禁。

陈奕泉去年12月撤销认罪,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最高115年联邦监狱牢刑。联邦检察官Joseph Akrotirianakis13日指出,该案牵涉敲诈、阻碍证人和妨碍司法公正,比单纯的敲诈更严重。

陈奕泉辩护律师以政府未能提供证人龚塔米(Tammy Gong,音译)的信息,而使陈奕泉作出认罪决定为由,而撤销认罪。联邦大陪审团最新指控称,陈奕泉在2011年7月和9月都对此案证人进行威吓和企图利诱,以期影响、延误和阻止作证,并要求证人就贿赂金额提供不实证词,大陪审团也认为,有理由相信陈奕泉向FBI提供的供词不实,而且利用收贿满足赌博嗜好,并企图强迫证人进行权色交易。

陈奕泉辩护律师Michael Zweiback回应称,陈奕泉的确有赌瘾,但他已经努力寻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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