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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民局受伤 可提控
一位有递解令在身的中年女士2010年被美国移民局逮捕,逮捕后移民局要求她签署一份文件,因该女士拒绝签署,移民局工作人员在逼迫她签文件的时候用力过度,导致该女士受伤,后来经医生检查为嵴椎突出,其朋友陈女士9日到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

陈女士表示,她这位朋友后来被移民局释放后,尽管受伤也不敢去看医生,因为害怕再次被抓起来,后来她的儿子回家看到妈妈肩膀、手臂及后背都有受伤,才坚持带她去法拉盛看医生,医生诊断结果为嵴椎突出,并建议他们报警,其儿子也就随后报警,但法拉盛警局表示案件发生在曼哈坦,必须到该辖区警局报案。

陈女士表示,事情过去一年多了,现在她朋友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彻底,在这次被抓进去的可怕遭遇后,其朋友现在日夜都担心自己会再次被抓进去,不敢去公立医院看病,不敢跟别人讲她的遭遇。

黎保利律师事务所案件经理宋大维表示,如果其朋友确有医生报告及证人证明她是在移民局受伤,那么就算移民局工作人员不是故意使用暴力,也涉嫌用力过度,受害者可以控告移民局,而且可以到曼哈坦事发地的警局索要警察报告。宋大维还提醒民众,控告政府单位一定要注意时限,因为纽约市政府单位的有效控告期是一年三个月,联邦政府单位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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