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涉走私亚洲鳢 吴勇豪罚金监管
华商吴勇豪(Yong Hao Wu,音译)涉嫌走私亚洲鳢鱼案25日在皇后区刑事法庭宣判,判决被告吴勇豪非法走私鱼类罪名成立,判处其五年监管,无须入狱,并处罚金5000元。

根据检方起诉书,吴涉嫌通过自己在布碌崙合资的一家公司走私亚洲鳢鱼。纽约州环保署于去年2月13日在甘迺迪国际机场,抽查他经营的公司接收由长荣航空从澳门空运来纽约的鱼类,发现该公司报关是进口190磅「广东文鱼」(Chinese Black Sleeper),实质上都是禁入的亚洲鳢鱼。 相关单位继续追查后发现吴的公司自去年1月24日至2月10日间,六次运进美国总数近4000只的文鱼,实质上都是亚洲鳢鱼。纽约州环保署在2004年禁止进口活体亚洲鳢鱼,担心这一性情凶勐物种入侵后,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昨日判决前,吴勇豪依然对自己的罪行有些不解,因为虽多次进口但从未被告知是受禁鱼种。依据判决,他必须在2012年1月19日前缴纳罚金5000元,并在未来五年之内不得在未经保释部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出境。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