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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未婚 财产不可共同分配
王女士问:我和男友在北卡共同生活了近十年,还有了两个孩子,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在我们分手,面临财务纠纷,想问律师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我们一直共同经营一家餐馆,但餐馆是在男友名下,我在餐馆工作从来没有领过工资,最近男友已经把餐馆出售,钱款完全没我的份。但两个房子都是在两人共同名下,我们在中国还购置了另外一套房子。刘汝华律师答:因为你和男友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的财产并不是夫妻财产,不能共同分配。除非是在少数承认事实婚姻的州,根据普通法结合(Common Law Marriage),同居三至七年便成为事实婚姻。但每个州事实婚姻规定的同居年限不一样,现在只有阿拉巴马(Alabama)、科罗拉多(Colorado)、爱阿华(Iowa)、堪萨斯(Kansas)、蒙大拿(Montana)、新罕布夏(New Hampshire)、新墨西哥(New Mexico)、罗德岛(Rhode Island)、南卡罗来纳(South Carolina)及德克萨斯(Texas)11州和哥伦比亚特区(District of Columbia)承认事实婚姻。但你可以追讨自己在餐馆工作期间的工资,而且有两人名字的共同财产均可以分配,比如在两人共同名下的房子。而且你的男友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有扶养孩子的责任。(记者王艾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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