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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管制法 效期再延3年
纽约市长彭博26日签署延长租金管制法令,有效期限将从今年4月1日延长至2015年4月1日。租金管制法令于1969年开始执行,1979年起改为每三年重新审核一次法令效期,该法延长将能造福纽约市250万名住在租金管制房的居民。

去年,彭博对是否延长即将到期的租金管制法态度未明,当时市议长柯魁英和陈倩雯等十几位市议员曾向彭博发表一封联署公开信,要求彭博表态支持延期租金管制法的限期,同时加强保护纽约市租金管制房屋,让中低收入民众能够有房居住。

陈倩雯曾表示,纽约市约250万人住在租金管制的房屋,如果租金管制法失效,许多人可能会因为付不出高昂租金而流离失所。她亦强调受惠于租金管制的大都是中低收入家庭,约六成租客为移民家庭和少数族裔,他们亦是社会上最不受保护的族群。

彭博在26日签署该法时表示,根据纽约市房屋保护和开发局的2011纽约市空屋调查报告,纽约市去年的空屋率是3.12%,法律规定,若纽约市空屋率超过5%就必须停止延长租金管制法令。

彭博昨日还签署皇后区道格拉斯顿(Douglaston)六条主要道路更名法案,以及任何大过1000万元价值、资本预算增加超过20%的公共建设都需要告知市议会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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