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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餐争论落幕总会馆认帐
去年12月在重开的胜利堂社区中心举行了敬老大餐,免费招待数百名长者享用,但期间中华总会馆多名主席团成员在报章刊登广告,发表声明对这场宴会不负任何责任。中华总会馆25日召开商董月会时,对于是否应该支付这笔5000元的费用问题,成为会议争论焦点。总董伍璇灿认为,敬老餐已食,总要结帐,最后商董举手表决,通过向提供食物的博爱文化服务中心支付5000元。

中华总会馆于2010年年底通过议案,每年举办回馈侨社的敬老餐,同年感恩节在胜利堂举办了分两批招待500名长者用餐的活动。2011年11月和12月都没有举行商董月会,由宁阳总会馆雷华钦安排,于12月在刚刚重修完工的胜利堂社区中心举办敬老餐,期间引发主席团联名刊登声明。

肇庆总会馆主席周达昌表示,主席团一直赞成举办敬老餐,但对当时刚装修完成的胜利堂,是否符合政府条例、法律责任保险和领取举办活动的许可证等,都是问题。餐会之前曾向工务局查证,超过50人的活动需申请特别许可证,但从未向当局提出有关申请,而新的胜利堂可容纳的人数消防局也无定论。为了避免一旦发生意外的法律责任,总董和主席团都认为在时间上过于急切,希望押后或到别的地方举办。

陈国庆通事以商董身分发表意见,他表示,总会馆过去10年来至少引发两起法律诉颂,令总会馆捐失逾百万元,胜利堂未拿到许可证前不宜举办活动,主席团的出发点是要从法律角度保护总会馆,认为5000元费用不应由总会馆承担。

是否应举办餐会和支付5000元成为会议争论点,最后31名在场商董,以17票举手赞成通过支付5000元。胜利堂维修小组主任雷华钦表示,当日的餐会已购买了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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