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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老人客户200万 银行主管判12年
东湾一名银行主管28日被阿拉米达县高等法院判12年徒刑,因为她利用职权,偷取老人客户超过200万元,受害人至少15人。

62岁的琳达‧佛斯(Linda Foss)闻判后在庭上饮泣,她的辩护律要求轻判,但主审法官认为,受害老人知道存款被盗,失去生活依靠所受到的惊吓和痛苦甚为巨大,所以必须重判。

法官还下令,被告须赔偿给受害人240万元。

被告今年8月向法庭承认五项偷取老人存款罪、两项偷窃罪和一项洗钱罪。今年5月被捕时,她总共被控20项重罪,其中一些控罪后来被撤销。

被告原是屋崙蒙克莱尔区(Montclair)U.S.银行分行经理,又是当地商会会长;今年5月,银行职员报警,怀疑老人客户的存款被窃盗,警方于是开始调查。

后来,U.S.银行开除佛斯,但她立即获得屋崙First Republic Bank聘为分行经理;这家银行的调查人员后来发现,被告又偷取一名客户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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